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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生微博炫飙车被交警调查 2013-02-18 来源:深圳晚报

     16日晚上,深圳上高二的小山(化名)同学发了一条微博:一张配有车内仪表盘的图片,加上简短的一句“午夜狂飙!!!!刚刚上200”。这条微博在网络上引起一片哗然。深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官方微博“@深圳交警”当即隔空喊话,并展开调查。

    调查结果令人意外:这条微博只是小山的一场恶作剧……

    通过炫耀“飙车”增加粉丝

    16日晚上,微博名为“@cen××××”的这条配有车内仪表盘的超速图片发出后,很多网友们转发评论说,“不敢想象”。

    昨天凌晨,收到网友反映的“@深圳交警”表态:删了也不行,已截屏,已作为证据保存,明天等待的将是法律制裁。严重超速等于自杀!请立即减速,我们会依法调查!截至昨晚,这条微博已有超过6万人次的转发。

    17日上午,交警派出专案组前往盐港中学,找到“@cen××××”,也就是小山。小山今年17岁,平时是一个微博控,微博粉丝数在班里数一数二。交警部门了解到,2月16日晚上,小山在和同学到一肠粉店吃完夜宵后,约23时10分左右,乘坐一辆蓝牌车前往一休闲会所足浴。在途中,他听到旁边车辆开过的声音,于是突发奇想,便在网上搜索关于午夜飙车的图片,并于23时13分左右发布了炫耀“飙车”的微博,想吸引关注,增加粉丝量。

    小山在收到深圳交警微博喊话后,出于紧张删掉了微博,并更改网名。实际上,他既没有驾驶证和驾驶经验,并没有实际的驾驶行为。

  

    微博上发布信息应真实合法

    校方说,目前暂时还没有处罚小山,开学后,校方会加强对学生的法制教育。

    广东中安律师事务所律师潘翔提醒,微博发布信息应真实合法,如果发布虚假信息引起公众恐慌、反感或者误导公安机关出警浪费警力的,将受到法律追究。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可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昨晚,深圳交警发布微博强调:发微博虽然是个人行为,但上网晒出的内容也可能对社会造成影响,每个人发微博的同时也都承担着一定的社会责任,请大家不要以挑战和破坏法律法规作为炫耀的资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