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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仅七小时 女婴在医院被呛死 2012-11-22 记者:陈晓鑫 来源:深圳晚报

  陈女士欲哭无泪。陈女士和张先生向记者讲述当时的情况。

  事情是这样发生的

  ●今年年初,10年未怀孕的陈丽华成功怀孕。

  ●11月16日10:25,陈丽华顺利产下一名3.6公斤重女婴,医院体检健康。

  ●11月16日12:30,由于观察室无病床,陈丽华母女被安置在走廊。

  ●11月16日15:15,女婴的外婆用护士提供的奶粉,冲水喂食女婴。

  ●11月16日15:20,女婴开始出现全身皮肤发紫,哭声微弱。

  ●11月16日15:20至17:17,医院开始抢救,医生从婴儿的呼吸道吸出牛奶约7毫升,后抢救无效,宣告临床死亡。

  ●11月17日凌晨3:10,新生婴儿尸体由派出所移送至殡仪馆。

  深圳晚报见习记者 陈晓鑫

  35岁的陈丽华怎么也没有想到,等了十年好不容易怀孕,顺利产下的女婴却在出生约7个小时后,离开了人世。

  11月16日上午,陈丽华在横岗人民医院成功产下一名女婴,母女平安。丈夫张子源通过电话兴奋地向亲戚朋友报喜,但当天下午却传来噩耗,婴儿“呛死”在医院。

  横岗人民医院表示,女婴之死,与其生前喂食的奶粉剂量有关系,极有可能是因为喂食不当导致婴儿“呛死”。家属称,医院的工作人员并没有告诉陈丽华一家应该给孩子服用的具体剂量,责任在院方,并向院方索赔百万。

  1、惊喜: 十年盼子 终成功怀孕产女

  今年35岁的陈丽华,在10年前与丈夫产下一子后,便迟迟没有再怀孕。今年年初,医生告诉陈丽华一家,她怀孕了。

  “我今年已经35岁了,只有一个孩子,所以特别珍惜,”陈丽华说,“随着年龄的增长,我怀孕的几率也越来越小了。”在生完第一胎后,由于10年来陈丽华迟迟未能怀孕,在他们一家看来,这次怀孕生子,十有八九是陈丽华人生最后一次生产了。

  在等待了约10个月后,陈丽华一家终于迎来了第二个孩子。

  11月16日凌晨1时许,陈丽华被家人送到横岗人民医院准备生产。16日上午10点25分,陈丽华成功在横岗人民医院产下一名健康的女婴,据医生之前出具的报告显示“婴儿出生时羊水清,脐带绕颈2周,无窒息抢救史”。这意味着,女婴出生后体格检查结果健康。

  按照医院的规定,产妇在顺利生产完毕后,需要在产房观察两个小时,再被送至专门的观察室观察。但陈丽华母女俩被护士从产房推出来后,却没有被安排在观察室,而是在观察室外的走廊上。

  据陈丽华的丈夫张子源描述,当时气温并不高,他自己身上穿了两件衣服。对于刚出生的婴儿来说,他认为室外的温度偏低。“有些婴儿一出生,就需要放进保温室保温,为何放在走廊上?”张子源质疑。

2、悲痛: 孩子出生后喂奶被“呛死”

  “观察室的床位已经满了,所以暂时安排在走廊上。”横岗人民医院副院长向军回应记者,观察室只有3个床位,陈丽华在产房顺利生产后,由于观察室床位已满,所以只能将婴儿放在走廊上。

  16日15点15分,女婴的外婆在走廊上将医院护士交给她的一罐奶粉,取少许冲水后给女婴服用,但护士并没有告诉她具体的服用剂量。“我就喂了一勺牛奶,没有喂多。”女婴的外婆告诉记者。

  张子源向记者出示了当时喂婴儿时使用的勺子,其剂量与市民家中的盐罐勺子容量相当。

  在喂食完奶约5分钟后,女婴开始出现呕奶、呼吸不正常、皮肤发紫等症状。由于情况紧急,医生随即就近在妇科室进行抢救,但两个小时后,医院宣布女婴死亡。

  向军给记者出示的龙岗区多家医院的专家诊断书上说明,初步认为新生婴儿死于“呛死”,横岗人民医院怀疑,致使婴儿死亡的原因,是家长喂奶不当。

  陈丽华一家回应说,由于从未采用奶粉喂养婴儿,对于剂量并不知道如何控制,而医院护士也没有向他们解释说明。对此,向军和横岗人民医院副护士长李晓敏说,在她亲自为陈丽华接生顺产后,便交由值班护士看护,但值班护士确实没有告诉陈丽华一家具体的奶粉服用剂量。

3、纠纷: 家属索要百万赔偿金被拒

  女婴出生7小时后离世,陈丽华一家认为医院救治不当,很难接受新生儿死亡的事实。从16日晚上开始,便开始纠集多人在横岗医院讨说法。

  17日下午,张子源与多名家属朋友到横岗人民医院索要赔偿,他们认为,医院对婴儿的死亡负有责任,要求院方赔偿150万元。两天后,张子源改口要求医院赔偿83万元。

  对于家属提出的赔偿要求,院方表示无法满足其要求。

  “索赔83万元是依据怎么计算出来的呢?”记者问张子源,但他却只是表示,“有人帮忙算的。”

  昨日上午,横岗人民医院表示,同意赔偿张子源一家2万元。但后者并不同意,他们希望医院赔偿19日提出的83万。对此,医院再次表示无法满足。

  “目前来看,只能走司法途径或者申请医疗仲裁。”向军说。

4、律师: 协商不成可提交法院诉讼

  对于医疗纠纷,在无法和平协商解决的前提下,深圳市著名律师潘翔建议,可采用以下几种方式。

  第一,市民首先考虑可以向市卫人委投诉,或者在事发医院专门设置的医患纠纷调解室调解。

  第二,是向医院所在街道办寻求调解。第三,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诉讼。

  同时,相关人员可以向法院申请事故认定,法院可委托医学会对医疗事故责任进行认定,或者委托其他部门对医疗过错进行裁定。

  对话1:“他们在漫天要价”

  记者:为何在产房抢救?

  横岗人民医院副院长向军:当时女婴身体出现发青发紫,且呼吸微弱,女婴的外婆步行抱婴儿前往产房。由于情况紧急,值班医生为了节省时间,就近在产房进行抢救,后移入儿科手术室。

  记者:赔偿2万元是否默认医院有责任?

  横岗人民医院副院长向军:不是,我认为医院在这个过程中的做法是妥当的。决定赔偿家属2万元,完全是出于人道主义考虑,是为了安抚家属的情绪,但家属并不接受我们的好意。他们最初索要150万,尽管后来改变成83万,这个赔偿数额明显在漫天要价。

  对话2:“再生育机会不大”

  记者:以后还想过生孩子吗?

  陈丽华:我第一胎的孩子今年已经快要10岁了,这10年来,家里一直期望能够再生一个小孩。这次孩子夭折后,估计再生育的机会不大了,因为随着年龄的增长,要是造成宫外孕,就更麻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