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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审判决四月余无动于衷 怡景中心城面临强制执行 2012-06-22 记者:黄学民 来源:新快报

阿Man向记者出示强制执行通知书。


  今年2月14日、15日,新快报率先报道深圳怡景中心城商业发展有限公司(下称“中心城”)涉嫌违规售铺,董事长刘伟宏在新闻发布会期间不顾在场记者采访要求,怒气冲冲拂袖而去。深圳一女记者不依不饶紧跟其后要求采访,却遭刘伟宏一记重拳击中胸膛。

  事件曝光后引发了全社会关注。就在此事淡出人们视野之际,新快报记者接到报料,自称曾经在中心城老板刘伟宏手下工作的前员工,竟有一年多时间没有拿到一分钱的工资,虽然经过劳动争议仲裁裁决、福田区人民法院一审、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但时至今天仍未拿到自己的血汗钱。近日,当事人在新快报记者的陪同下,终于走进福田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向法院提出申请,对中心城老板刘伟宏申请强制执行。

  “大状”被拖欠半年工资

  2009年1月入职深圳怡景中心城副总经理的阿Man(化名),主管法务,平时不需要干别的工作,就是专门替刘伟宏打官司的“大状”。据阿Man说:其在中心城工作期间,共代理十五六宗的诉讼,不管一审的结果如何,全部都以“胜诉”告终。阿Man坦言,他所代理的所有诉讼案件全部获得胜诉,并非自己的水平比别人高,而是另有原因。据阿Man介绍,他与中心城签订的劳动合同是200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合同期满后,中心城并没有给他续签劳动合同,而实际上他也一直未停止为中心城工作。自2010年4月起,中心城却突然停发阿Man的工资,直至同年10月份,一直拿不到工资的他终于选择停工。

  胜诉判赔24万余元得不到

  无奈之际,阿Man向深圳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2011年4月18日首次开庭审理此案。同年6月13日,深圳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由中心城支付阿Man工资及解雇违约金等合计246179.32元。

  中心城不服深圳市仲裁委裁决,于2011年6月26日向福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福田区人民法院于8月9日开庭审理此案,9月下旬,一审维持深圳市仲裁委的裁定。中心城不服一审判决,于10月15日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深圳中院经审理后认为,此案原审法院认定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并于今年1月30日作出了“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

  前员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据阿Man介绍,今年2月13日,他拿到深圳中院二审判决书的当天,就发生了中心城老板刘伟宏拳击记者的丑闻,令他更加气愤。没想到,后来深圳中院的终审判决下来已经4个多月了,刘伟宏对此还是无动于衷,所以他才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阿Man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当天,新快报记者陪同其前往福田区法院立案庭办理强制执行申请。办理整个申请过程十分顺利,立案庭法官在核对过一审、二审的判决书以及阿Man的身份后,便给他开出了一份案件受理通知书,这意味着中心城董事长刘伟宏,如果其继续藐视法律,将会被人民法院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一切手续办妥后,阿Man对于是否能拿到自己的血汗钱仍不乐观。他告诉记者:“我跟随刘伟宏一段时间,对她太了解了,她不是那么容易就还钱的,她的能力太强了,有什么变数我还不确定,希望法律给个公道!”

  律师说法

  广东中安律师事务所潘翔律师表示,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用人单位有义务按照生效判决书的规定及时履行债务,若拒不履行的,应当按照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双倍支付员工迟延履行金。员工申请法院执行后,若用人单位仍拒不执行的,法院将对用人单位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查封、扣押、冻结和强制处分用人单位的财产,并可以追究用人单位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