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晚报讯(记者 徐再杰 雷丹)自10月17日彩田红荔路口发生泥车头冲上安全岛导致3死3伤的重大安全事故后,此后几天,深圳又接连发生数起泥头车肇事事故。疯狂的泥头车已成为这个城市的痛。昨天下午,本报牵头召开泥头车安全管理座谈会,邀请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深圳市城市管理局、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等泥头车管理职能部门相关负责人以及深圳市建筑协会会长、深圳市自卸车协会会长、部分深圳市人大代表、律师代表和市民代表,共同探讨目前泥头车管理上存在的症结,寻找消除这种症结的良药。
座谈会得到了与会代表的积极回应,各职能部门相关负责人对本报强烈的社会责任感齐声称赞。
限时限行 管住异地泥头车
市交警局特勤大队副大队长孟宪壮称,在今年启动“切割车厢”措施后,大约有8000多辆泥头车降低车厢挡板,大大减少了因超重发生侧翻的几率。
他说,深圳本地的泥头车非常规矩,一般不会乱来,但60%以上的外地泥头车却难以管得住。他分析发现,肇事泥头车多为外地车辆,而交通事故多与外地泥头车缺乏维修及时保养有关。“交警局对泥头车的管理非常重视,多次开会研究,推出了新的整治办法,那就是对全市泥头车限时限行,对外地的泥头车每季度都要进行"强制二保",同时将泥头车的铁盖板改成帆布板,减少泥头车的二次危险。”
严抓源头
加快立法专营管理
市交委港航和货运交通管理局的调研员李川在座谈会上表示,深圳本地的泥头车企业和车辆的管理比较规范,但他们在管理外地泥头车却时常遭遇危险。他建议借鉴广州的做法,由源头部门成立办公室,政府部门明确授权牵头单位作为第一责任人,其他部门配合行动,共同治理好泥头车。
深圳知名律师潘翔建议,应立即由深圳市人大直接制定《深圳市建筑废弃物运输和处置管理条例》,将原来各自分散的、不同职能部门的规定集中制定,将监管权和执法权集中,将治理余泥渣土的规定由地方政府的规章上升为地方法规的法律效力等级。
而深圳市人大代表杨勤当场表示,要将泥头车问题作为明年的重点议案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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